执法人员对涉案工地进行了两次现场查看,发现该工地露天摆放的和地下室已装置、架起的钢塑复合管上有蓝色带状擦涂痕迹和含糊的“中国企业 500强”等字样(但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称,他们出产的钢塑复合管从未标示过“中国500强”字样)。经商标示册人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判定,现场抄获的4 种标准233根钢塑复合管均为冒充的商标商品,全部都是将原有商标抹去,从头喷印“欣达”字样。上述未用和现已架起的钢塑复合管已被省工商局经检总队依法 扣押,货值金额160796元。
工商执法人员提示房地产承建商,要一直本着对工程质量和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情绪,从规范路径采购有关建筑材料,切勿贪图便宜而采 购“冒充伪劣”商品。在采购过程中应细心查验商品合格证书,保留有关收据。此外,要严厉商品交给时的检验环节,细心查验是不是仿冒,让大众住上安全房、放 心房。